遗嘱认证法院
本法院对以下类型的案件具有管辖权:
- 死者的遗产; 这包括有遗嘱(遗嘱)或没有遗嘱(无遗嘱)的人。
- 成人有限监护,个人、遗产或两者之一。
- 未成年人监护,个人、遗产或两者之一。
- 成人收养
- 名称变更
该州的每个城市或城镇都有自己的遗嘱认证法庭,负责管理这些法律。 遗嘱认证法院是由以下机构设立的法院 里格尔 8-9; 遗嘱认证的运作法规是 RIGL 标题 33.
普罗维登斯遗嘱认证法庭位于市政厅五楼。 普罗维登斯遗嘱认证法官是 John E. Martinelli; 法院书记员是 Paul V. Jabour, Esq。 两人均由市议会选举产生,任期六 (6) 年。 如果法官无法审理特定案件,则由书记员代替他坐下。